濟南偵探 說起“偵探”這兩個字,大家腦海里首先浮現出的應該是這樣的形象:一個瘦長個子,頭戴呢格子偵探帽,身披呢格子斗篷,喜歡叼著一個大煙斗的英倫紳士。
在“偵探”前面加上“中國”這個定語,那么就會浮現出這樣兩個身影:額上有一彎新月,一身黑色蟒袍的黑面大漢,和一個面如銀盤,口頭禪是“元芳,你怎么看”的慈祥老者。
包青天和狄仁杰是老百姓心里公認的名偵探,不過二老若泉下有知,恐怕未必會認同這重身份——他們其實是作為諫臣和名相而被載入史冊的。
據《新唐書》記載,狄仁杰擔任大理寺丞時一年斷了17000多件案子,并沒有記錄其斷案的具體事例,全靠清代公案小說和荷蘭人高羅佩的《大唐狄公案》才被抬升為名偵探的。
《宋史》上倒是有包拯斷“牛舌案”的記錄,只不過比起斷案,他更擅長于彈劾權貴。和狄仁杰一樣,他也是通過傳說戲文、小說《七俠五義》和《包公案》的渲染而成為“偵探”。
那么,中國歷史上就沒有真正意義的名偵探了嗎?倒也不必如此沮喪,雖然沒有福爾摩斯式的偵探,但重視證據的刑偵思維和以足跡、指紋等為依據的刑偵方式卻是古已有之。
《禮記》云:命理瞻傷、察創視析、審斷決獄訟——要求法官查驗罪犯受刑后的創傷,然后判決刑訟,說明早在周朝中國就建立了法醫檢驗制度。
法官審理案件,作出判決則要依照《周禮》中的“五聽”制度:觀察當事人陳述是否合理,神情是否從容,氣息是否平穩,耳聽是否清晰,眼神是否堅定。
可見周朝人已經有通過觀察當事人微表情,分析判斷其言辭真偽,并作為斷案依據的意識,簡直堪稱古代版的“lietome”。
睡虎地出土的秦簡《封診式》中,“穴盜”一篇則充分說明,秦人斷案前會進行現場勘察:
士兵乙有一床放在側屋,價格昂貴的錦被被盜,但除此之外并無財物遺失。
經過調查人員對現場遺留下來的盜洞和腳印,還原了案發時的情況:一個腳長二尺二寸,足弓塌陷的男子在士兵乙夫婦入睡后從他家東墻翻入院內。
然后在側房北面打了個盜洞,留下了手印、腳印和膝蓋印,摸黑拿了乙的錦被,揚長而去。案犯最后是否被捕,早已不得而知,卻為后人留下了有趣而珍貴的足跡鑒定資料。
歷史上第一個明確具有偵探特質的人是漢代的趙廣漢,《漢書》稱他“尤善為鉤距”,從事物關系里找線索,發現真相,例如通過比較狗、羊、牛的價格,判斷馬的價格是否合理。
東吳句章令張舉,更傾向于通過實驗舉證:有個女子殺了她丈夫,接著把房子燒了,對外謊稱丈夫死于火災。死者家人懷疑是他妻子所為,把她告到了官府,妻子拒不承認。
張舉就拿了兩頭豬,一只殺掉,一只活的,架在堆積的柴火上一起燒了,發現活燒的那只豬口中有灰,殺了再燒的口中無灰,而死者口中無灰,說明并非死于火災。
張舉由此判定受害人死于他殺,兇手正是他的妻子。這個結論后來還被宋慈寫進了《洗冤集錄》,馮夢龍在《智囊》中也留下了不少官員用實驗幫嫌疑人洗刷冤情的故事。
古人甚至還會通過鑒定指紋和筆跡偵破案件。元代有個富人,將一家十七口人當做家奴,好幾個官員都審過這個案子,但是沒有一個人幫這戶可憐的人家伸張正義。
浙西廉訪副使潘澤復審此案時,讓所有被賣做家奴的人在賣身契上摁手印,根據指紋疏密,判斷其年齡身高,看看是否與卷宗吻合,這么一對照就發現了問題。
他發現賣身契上有個13歲小孩,指紋卻和成年人一樣,于是找了十個同齡小孩留下指紋,結果孩子們的指紋大小疏密都與賣身契上的那枚指紋截然不同不,依此判定賣身契為富人偽造,富人最終敗訴。
潘澤的細心縝密讓一家人逃脫了富人的壓迫,殷云霽則憑借他一雙慧眼找到了真兇。清江縣商人朱鎧被發現死于文廟西大殿,有人寫匿名信給知府殷云霽,稱是“某某人”所為。
信中被提及者,本就與被害人有仇,大伙都認為是這個人殺的,殷云霽卻懷疑這是他人嫁禍,兇手另有其人,就隨口問了句:“死者生前與誰交好?”大家說,是一個姚姓小吏。
殷云霽便召集眾吏,聲稱要挑個字寫得好的人,幫他寫信,要來了這些文吏的筆跡,發覺有個姚姓小吏,字跡與匿名信很像,隨即質問他殺人動機,才得知是見利起義,謀財害命。
法學界一哥宋慈最看重物證和尸檢結果,他在《洗冤集錄》中寫道:人命之案,須查獲兇器;兇手定罪,須查獲尸體;尸體檢驗,須查驗到致命傷,否則不易結案,便為疑案。
他發明的蒸骨驗傷:將尸骨在地窖中特殊處理蒸制后取出放在明亮的地方,迎著太陽撐起紅色油紙傘,檢驗尸骨是否有被打傷,折損的痕跡,這個方法現在看來依舊科學之處。
當然,《洗冤集錄》中也有很多現在看來毫無道理的方法,像“滴骨認親”之流,可其重要的學術價值和史料價值,使它至今仍是現今法醫學的經典書目。
比起拿事實說話,大多數斷案者更喜歡用心理戰加五聽法來發掘真相。前漢有家富戶,兄弟住在一塊,他們的妻子都懷孕了。嫂子因傷胎沒了孩子,就把弟媳生的兒子搶了過來,硬說這娃兒是自己生。
雙方為此爭了三年,潁川郡守黃霸把孩子放到院子里,讓妯娌倆自己動手來搶。嫂嫂一把上前硬拉小孩,舉止粗暴,弟媳害怕傷到自己的兒子,神情非常擔憂傷心。
黃霸一眼就看出誰是真正的母親,訓斥嫂子貪圖家財,不顧幼兒好歹的行徑,把孩子還給了弟弟一家。陳述古摸鐘辨盜,于成龍斷嫁妝案,楊津智擒黑衣賊,玩得都是這套戰術。
受到時代的局限,一些公案小說里面不乏怪力亂神的內容,諸如官員裝神弄鬼,逼出真兇,亦或是死者托夢于辦案者,以解夢、解卦等方式暗示兇手,為自己討回清白。
沒有出人意料的作案動機,沒有與歹徒斗智斗勇的激烈碰撞,沒有先進技術輔助來尋找線索,甚至沒有嚴絲合縫的邏輯推理過程,為什么循吏斷案的故事始終讓人們津津樂道?
因為故事背后蘊藏著老百姓對公平正義的渴望與呼喚,寄托著人們懲惡揚善的道德觀念,而推理分析、現場勘查、跟蹤查訪等方法,對現代偵破案件依然起到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——這才是公案故事的魅力所在。